************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龙发改〔2018〕143号)的文件要求,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直接发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麻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麻榨镇东安村、桂村村、坑口村、中心村
4.工程造价:******.12元
5.工程规模:对麻榨镇东安村、桂村村、坑口村、中心村村庄巷道硬底化约9900平方米,安装路灯约355盏,灌溉水利设施三面光约210米,小披头1座,及周边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60日历天。
7.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麻榨镇自筹解决。
二、意向承包人资质
意向承包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发包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三、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2日止;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止。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意向承包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本人身份证;
7.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及本人身份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五、报名资料密封包装与标识
1.意向承包人应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原件一起共用一个不易损坏的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所有包装的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
2.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麻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名审查资料
意向承包人:(全称,并加盖意向承包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六、确定承包人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领导小组,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按照公平、择优原则,推荐1-3家满足相关工程资质要求且信用良好的意向承包人,提交建设单位班子会议研究决策,确定承包人。
七、联系方式及报名地址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