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大唐龙袍一期50.88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街道长江社区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1019.43亩,在不更改土地利用性质的前提下,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开发利用太阳能发电,规划装机容量 50.88MW,总投资26925.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该项目涉及升压站及配套储能系统、送出线路另行环评。 | 废水:项目临时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当地周边林地或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运营期项目光伏组件使用下方鱼塘水进行清洗,清洗废水沿光伏板板面落入鱼塘。 废气:施工场地四周定期实施洒水抑尘,合理布置物料堆场,物料堆场应落实防尘防淋措施,土堆、料堆全覆盖,粉状物料密闭存放;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对施工车辆行驶的路面定期实施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临时建筑垃圾、土石方等堆场远离村庄布置,加强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管理,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并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尾气不得超标排放。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临近敏感点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避免扰民。 固体废物: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定期运送至合规弃渣土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光伏组件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