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数控机床及配件生产线改造项目 | ******街道瓜埠社区神冈路2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对数控机床及配件生产线工艺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提高产品质量,全厂产能保持不变。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喷砂、喷粉工序密闭作业,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粉粉尘经滤芯除尘后通过15m高喷粉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清洗废液、硅烷废液、槽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钢丸、废金属屑、滤芯除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