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
******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廊坊市霸州市
债权总额:14,427,911.62元(截至2025年4月30日)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5年4月30日,债权总额为14,427,911.62元,其中贷款本金4,142,077.82元,利息余额10,280,833.8元,垫付费用5,000元。该债权已诉讼,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债权金额 | 担保情况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4,142,077.82 | 10,280,833.8 | 5,000.00 | 14,427,911.62 | 1、抵押:戴剑名下位于霸州市兴华北路西侧 (1)土地1:霸国用(2013)第150358(3)号、霸州市兴华北路西侧、720㎡、工业用地 (2)土地2:霸国用(2013)第150358(4)号、霸州市兴华北路西侧、4188.44㎡、工业用地 (3)房产:廊房权证霸字第33883号、霸州市兴华北路西侧由南向北9-13间、办公用房(商业)、2334.63㎡ 2、戴剑、董英华保证 |
处置方式:竞价、拍卖、竞标、协议转让、债权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311-89863319、******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11-89863282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