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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审批信息

关于2025年6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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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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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乳胶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标准厂房区G125幢标准厂房公司现址内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经原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行审备〔2024〕142号),拟投资60万元建设乳胶产品项目。项目使用原先租用的五期标准厂房G125标准厂房、沿用现有的配套的仓储等辅助设施,另新增主要仪器设备9台(套)主要从事医用乳胶产品的生产,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万个乳胶球囊产品、25万根乳胶管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称量投料颗粒物和搅拌、浸渍、烘干、硫化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和检验有机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间歇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氨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表5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氨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因排放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表6中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限值,氯化氢和硫酸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中氯化氢和硫酸雾监控浓度限值,氨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1中氨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搅拌机、球磨机、浸胶机等设备设施,工作时间为白天1班、每班8h工作,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品、纯水制备废弃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并定期出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附着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材料、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污泥、破损除尘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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