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森玛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把扳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把扳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街道绿汀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邵东工业园区B区01-02车间
建设单位:森玛工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森玛工具******街道绿汀大道与人民路交汇处邵东工业园区B区01-02车间(E:111°46′1.258″;N:27°14′14.523″)现有标准化厂房内建设年产1000万把扳手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807.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中三级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再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中频感应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机加工冷却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作厂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砂、抛光(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密闭后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金属颗粒物)、废钢砂、废模具、废砂轮、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一般固废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