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松潘县清真屠宰场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MA62UJ304F)拟建设《松潘县清真屠宰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牛屠宰厂房1座、羊屠宰厂房1座,配套污水处理站、洗车台、消毒池、设备用房、门卫室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总投资4435.31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牛8万头、羊3万只。其中: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牛5万头,对外代屠宰加工牛3万头、羊3万只。本项目仅包含牛、羊屠宰,屠宰后鲜肉即行销售,未能及时转运临时放于冷库排酸,不涉及肉类分割加工及长期冷冻存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培 联系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进安镇城北街529号1栋1单元1楼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安蓉路8号4幢1单元6楼6056号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公众参与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s/1i_Ziu6EKxDM0jW_Hw0QAkg?pwd=jzvf
提取码:jzv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