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联网公司2025-2027年度联网收费通行费清分结算业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FW******0826/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5-06-17 14:54:44
公示开始时间:2025-06-18 12: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6-23 17:00: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联网公司2025-2027年度联网收费通行费清分结算业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联网公司2025-2027年度联网收费通行费清分结算业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W******0826)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包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事务所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服务期 | 36个月 | 36个月 | 36个月 | |
投标人业绩 | ******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项目服务; 2、广州地铁2024 年-2026年地块竞买资金来源核查项目专项审计; ******有限公司开展信息系统专项核查信息系统专项审计; 4、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审计定点服务; ******服务中心)审计服务; ******有限公司粮食批发中心系统数据核查的专项审计; ******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8、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审计服务; 9、广州市商务局审计服务。 | 1.2020年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项目审核; 2.合肥市2020年市级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审核; 3.2023-2024年度联网收费通行费清分结算业务审计; 4.合肥市经信局2021年申报技术改造财政增量贡献奖励资金专项审计; ******有限公司内控监督审计; 6.2021年度合肥市光伏电站市级度电补贴资金审核; 7.2020年预决算公开数据核对审查。 | ******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监督评价; ******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及检查; ******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2年期间类金融板块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4******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5.202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审核; 6.2020年合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项目审核; 7.2023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审核; 8.2022-2023年度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奖补资金审核; ******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资金业务审计; ******有限公司案件涉案资金数据业务审计。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文利 | 刘娟 | 黄子啸 |
资格证书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二、否决投标情况
******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响洪甸路1200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 系 人:吴阳阳
电 话:0551-******,******
四、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3日
******有限公司网、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合肥市响洪甸路1200号,电话:0551-68166210。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8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095
项目负责人:王文利
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会计师
资格能力条件:高级会计师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095
项目负责人:刘娟
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会计师
资格能力条件:注册会计师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095
项目负责人:黄子啸
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会计师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