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01
二、合同名称:******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办公用品及耗材定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LNDH-2025-032-1
四、项目名称:******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办公用品及耗材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地 址:******公安局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K2区20号2单元1层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办公用品及耗材定点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办公用品及耗材选取一家定点服务单位。(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但合同应当一年一签,签的合同应当送交采购办备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