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水行审〔2025〕15号
关于《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跨荒沟里河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
你单位申报的《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跨荒沟里河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桓路发〔2025〕3号)、《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跨荒沟里河防******水务局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水文、雍水和行洪能力以及冲刷等分析计算的方法和结果。
二、同意报告中的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关于各桥梁所涉河流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数据的叙述。
四、基本同意报告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评价范围内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项目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结论与建议。
六、项目涉及第三者权宜时,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或个人自行协商解决。
七、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做好安全和防洪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八、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涉水部分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验收材料应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备份。
特此批复。
******水务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