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HZX-FW-******)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矿石取选冶实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10万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招标范围:内容包括:负责开展矿石样品采集及选矿、冶金中试试验配套服务,用于科研项目实施。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矿石取选冶实验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中投标;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揽项目所必须的实力与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30分
************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六、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按下列顺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标书费五百元。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
联系人:杜震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金融广场A座22层2218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