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购设备用途:主要用于耳鼻喉各病种疾病的手术治疗,以及为科研、学术提供必需的原始资料。
三、拟购设备主要要求:
1、★摄像系统支持输出分辨率≥3840×2160P的视频信号。
2、摄像主机具有网络实时直播功能,医生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投影等设备实时观看手术过程,自带≥8寸液晶高清屏,实时同步显示图像,可接U盘存储1080P录像和拍照功能。
3、★摄像头采用3组CMOS数字高清传感器,分辨率≥3840×2160。
4、★配备4K超高清医用监视器,屏幕≥27英寸,分辨率≥3840×2160。
5、采用LED冷光源,色温≤6500K。
6、光源具有参数一键还原记忆亮度功能,≥3种亮度调试方式。
7、具有图像冻结、水平垂直翻转和电子放大等功能。
8、具有血管强化、暗区亮度补偿、过曝光补偿功能。
9、★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7年。
四、拟购设备每套主要配置:
1、4K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含网络直播模块)1套
2、4K摄像头(含光学接口)1个
3、LED冷光源(含导光束)1套
4、4K高清医用显示器 1台
5、专用台车1台
6、耳镜10支
7、鼻窦镜10支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见附件)要求,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文件格式:word版本且不能超过100M)。
2.报名截止时间: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不按公告时间报名视为无效。
3.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
4.如在公告期结束前报名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填报完整的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而无效报名。
******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6.以上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0757-******。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