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项目二标段建安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5-ZB00216)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6日
************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有限公司 | ******.67 | 工程质量达到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工程设计要求。当合同、规范、设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本工程应达到最严格的质量标准;2)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65%以上,②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③试验检测资料、产品合格证、各种检查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各种混合料的级配试件合格率100%,④竣工资料编制及时、图文(含照片视频,视频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拍摄)齐全、规范,数据记录真实可靠。 | 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 |
2 | ******有限公司 | ******.71 |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工程设计要求。当合同、规范、设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本工程应达到最严格的质量标准; 2)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65%以上,②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③试验检测资料、产品合格证、各种检查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各种混合料的级配试件合格率100%,④竣工资料编制及时、图文(含照片视频,视频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拍摄)齐全、规范,数据记录真实可靠。 |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3 | ******有限公司 | ******.06 |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工程设计要求。当合同、规范、设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本工程应达到最严格的质量标准; 2)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65%以上,②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③试验检测资料、产品合格证、各种检查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各种混合料的级配试件合格率100%,④竣工资料编制及时、图文(含照片视频,视频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拍摄)齐全、规范,数据记录真实可靠。 | 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364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李志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0290 |
2 | ******有限公司 | 陈登宝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 ******5682 |
3 | ******有限公司 | 赵永 |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云************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马辉,联系电话:******,邮箱:******
******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470—******,邮箱:******。
******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874-******,邮箱:******。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劲松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马辉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