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及能力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3-******
项目名称: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及能力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1家网络安全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指定的3个信息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提供安全测评服务和安全保护能力评估服务。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
1 |
为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提供安全测评服务和安全保护能力评估服务,出具安全测评服务报告和安全保护能力评估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的整改、报送、培训等工作。 |
1项 |
覆盖采购人指定的3个信息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 |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安全测评服务: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安全测评,测评完成后1个月内针对3个信息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出具安全测评服务报告,整体工作内容在2025年度内完成。
2.安全保护能力评估服务: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全保护能力评估,并针对3个信息系统及相关基础设施出具安全保护能力评估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与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须满足《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审查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7)供应商提供的企业情况、业绩、认证、人员情况等与实际一致,且真实有效,不存在选择性提供情况。
(8)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的人员近3年内在采购人单位没有从业经历。
(9)供应商应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①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人力资源、技术实力、专业资质、服务场地、服务经验和配套的保证措施。
②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能力、服务质量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③提供的服务人员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须的技术能力、专业资质、安全意识和综合素养,并与供应商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协议,并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合伙人以及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安全总监等)近3年内没有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00至2025年11月17日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注册:潜在供应商需首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免费注册。领购和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领购采购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标书款,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款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注册、购标信息确认等所需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内尽早注册,以免影响标书领购。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京城机电大厦十六层1617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京城机电大厦十六层1617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4.采购人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薛菲菲,联系方式:******,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盛北楼四层
联系方式:孟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9
联系方式:罗慧、王乾豪,010-******-605/690
邮箱:luohui@ck.citic.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罗慧、王乾豪
电话:******-60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