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柱县官州金矿采选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黔发改工业〔2025〕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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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天柱县官州金矿采选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天柱县官州金矿采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实施该项目。
项目代码:2045-520000-04-05-209115。
******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矿规模6万吨/年,选矿规模500吨/天;建设地下开采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及配套公辅设施。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东南州天柱县高酿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7171.9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8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要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资源局《关于天柱县官州金矿开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东南自然资审批函〔2024〕7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审查、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坚决杜绝相关手续齐备前的违法违规开采。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按照建设绿色化智能化矿山要求,采用先进、高效工艺和设备,强化节能节水监控,进一步提高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能效水平,落实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安全生产。
十一、项目矿区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空间重叠98.4952公顷,且不属于国家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项目业主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保护性开发措施,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项目建设涉及林地、草地的,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草地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限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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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