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县内河河道管理所临泉县界南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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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
项目名称:临泉县界南河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临泉县内河河道管理所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河道综合治理长度2.7km,界南河上段河道清淤疏浚长2.82km,堤防加固1.22km,新建配套涵闸2座;下段维修加固土坡闸1座,新建护坡工程1处、长0.9km。项目建成后,可提高界南河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水不外排。项目属于河湖整治及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完成后无“三废”排放。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要加强管理和保养,采用优质燃油,车辆出入场区进行冲洗。施工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施工区每天洒水降尘;设置防尘围挡。配备抑尘覆盖物,物料进行遮盖,配备洒水设备和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采用密闭化运输车辆运输,杜绝施工废渣沿途抛洒;河床淤积物恶臭通过强化疏浚作业管理,保证疏浚设备运行稳定的措施并及时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废气排放需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工程弃土主要为河道疏浚砂砾石及基坑开挖清表弃土,弃土运至河道沿岸弃土场废弃坑塘进行填塘处理,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耕地复垦;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停止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敏感点地段设置临时声屏障;进出车辆合理安排,尽量减少鸣笛。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2 标准(昼间:70dB(A),夜55dB(A))。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5年5月2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309-341221-04-05-874844”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