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于田县东方红水库库盘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有限公司承担和田地区于田县东方红水库库盘清淤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于田县东方红水库库盘清淤工程
******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地址:于田县兰干乡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水库清淤范围为正常蓄水位以下兴利库容,清淤后东方红水库库容以1663.50m的死水位为参考高程值,对应的死库容为50.3万m3,以1669.1m的正常蓄水水位为参考高程值,对应的库容为914.8万m3,兴利库容为864.5万m3,清淤量为193.9万m3。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人:黎阳康
联系电话:******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闻宁
联系电话:******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居住地址等,以便更具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 年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