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一批红外线治疗仪,诚邀符合采购要求的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院红外线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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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 |
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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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线治疗仪 |
5 |
台 |
1750元 |
灯泡功率:150W;单头 |
(三)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天誉花园七组团1号楼1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
(三)拟报项目厂家产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型号、参数配置、图片资料、厂家授权书等);
(四)报价函、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以上响应文件格式可自拟,按顺序排放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之前。
(二)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天誉花园七组团******卫生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班老师。
(四)联系电话:0771--******。
(五)监督电话:0771--******。
(六)逾期送达或未包装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文件处理。
******卫生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