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有限公司对寿宁县鳌阳镇C-09-09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寿宁县鳌阳镇C-09-09地块位于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敖东社区,东至环城路及民房、南至水电小区、西至人行宿舍楼及益民药店、北至电信宿舍楼。调查地块面积为6512.5m2。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50062°,北纬27.45680°。
******资源局关于寿宁县鳌阳镇C-09-09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寿自然资〔2020〕161号),确定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有限公司投得调查地******有限公司取得寿宁阳光城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建成寿宁阳光城里(住宅区)及社会停车场。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调查内容,并进行实地采样分析以确认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内容及检测结果,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初步采样分析,土壤环境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污染物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pH值在6.43~8.74之间。
地下水环境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表1中除放射性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外的35项以及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除锰外,其它34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制要求,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0.6mg/L)。本地块未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径流补给区,经调查,地块下游周边1公里范围内(含本地块)未抽取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
综上,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相应的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资源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星火路32号2栋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