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型智能高档整经机技改项目等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五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
EMAIL:******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 | 新型智能高档整经机技改项目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型智能高档整经机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0台新型智能高档整经机的生产能力;总投资5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喷漆喷塑、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相关标准;熔化浇注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标准;其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下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两台抛丸机分别采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一并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洗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晾干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玻璃丝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采用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达标尾气通过15米高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熔化浇注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
2 | ******有限公司 | 由禾高端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 | 本项目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122949.22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购置智能注塑机、机器人、机械手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家电760万台的生产能力,总投资57600万元。 | 无 | 1、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围档、密网覆盖、加强施工管理等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施工废水采用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建筑垃圾按规定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将废渣倾倒于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固废均能合理处置。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盐城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中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相关标准;其他印刷无铅锡膏/红胶、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焊锡定子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和乙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厂界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2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丝印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2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无铅锡膏/红胶、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焊锡废气一并采用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