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施工)已由******委员会******************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82715元,K值=5%,工程建设发包价为173579.25元(招标控制价 182715元*95%);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27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09时 00 分 00 秒******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6层6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6 月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江南竹村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吴先生
******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205号湖前商贸中心6层611室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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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安区寿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