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度湖北交投襄阳公司交付项目第三方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年度湖北交投襄阳公司交付项目第三方维修工程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 G************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小学、312地块、汉江生态城临时办公区、营销中心、鹿鸣公园、210、208、214、215、104地块项目等第三方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交付项目的土建装修、园林景观、门窗幕墙、机电安装等修缮改造工程。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574293.24元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年度合同有效期:自本年度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单项目工期:维修项目具体工期及开工时间,以任务通知单(具体详见附件)要求为准。
1.7质量要求: 符合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须达到发包人内部验收标准。
1.8其他: 杜绝任何形式的重伤、死亡以及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发包人安全生产体系相关标准,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1.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确定两家成交单位,以总得分排名靠前为准,对成交候选人前两名发放成交通知书,各成交人工作内容及项目分配原则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人均以两家成交单位报价中的较低价作为中标合同价分别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有限公司(******/)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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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大道辅路湖北交投临时办公区
联 系 人: 熊先生
联系方式: 0710-******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桂先生
电子邮箱:******
******集团纪委纪检二十组
地 址:襄州区五一路与金源街交叉口北100米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0710-******-870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 年 6 月 3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例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5日,则近5年是指2009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企业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并提供盖章的无在建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