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中央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洪市中央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建筑工程:对已建成房屋建筑物进行改建,总建筑面积7786.30平方米,共三层,主要对建筑内部进行功能改造及装修,改造为中央厨房、展示、管理用房、员工宿舍等;配属屋面太阳能热水系统、室外变压器******消防工程及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 (2)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工程。 (3)购置相关厨房设施设备、运输配送车辆和办公生活配套设备、通风空调及保温箱及餐具等。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18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伲惠丹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刘玲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景洪市中央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25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9 09:00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室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35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景洪市中央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含建设规模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售后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街道。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其中“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仅需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要求)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负责设计和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所有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判断各成员单位是否具备其所承担工作所需资质。)(2)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为便于招标人项目管理,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其中施工工作和设备购置工作须由同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1)2)二项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②施工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3)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4)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5)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以后(含2023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①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止)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④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后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4)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在数量、性能等方面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需求。(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其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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