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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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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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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遵循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供应商。具体由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择优选取服务供应商,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要求。

  三、最高限价

  37.8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

  一年(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本项目采取一年一签,一年期结束后,视服务情况,中心可选择与中选供应商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续签合同金额与第一年合同金额一致。

  五、服务时间和职责

  1.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消防设施操作及门岗安保、环境卫生、确保机构救助对象人身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当面送达或通过第三方公司邮寄至采购人。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七、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并将最终结果发布公告。

  2.终止规则: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终止:

  (1)采购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2)所有供应商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采购的情形。

  八、报价截止时间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7日,自发布公告起算。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7点。

  九、联系方式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康乐村258号

  联系人:邓文杰

  电话:******

  附件: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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