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10:00起至2025年6月17日10:00止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 ************有限公司债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在规定的期限内,已有投资者提交有效报价文件,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1月31日,标的资产中拟处置债权本金余额30,099,220.18元,利息余额29,933,114.49元,债权合计60,032,334.67元。
如在公告3个工作日内有新的意向者参与竞价,我分公司将重新履行竞价程序;如在公告3个工作日内未有意向者报名,且未征询到异议,则与现竞买人确认成交。
特别提示:上述信息仅作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标的资产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保证人及担保物产权性质、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资产详细情况,请登录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 ************有限公司营销网站(网址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冯经理 全经理
联系电话:****** 029-******
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纪检审计电话:******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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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