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实施江门市流域“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项目(二期),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4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8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对江门市新沙吸水点和篁边吸水点附近相关河流西海水道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信息调查,为全面提高江门市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支撑。
根据工作需求,该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内容:
完成江门市辖区内新沙吸水点和篁边吸水点附近相关河流西海水道约30km河段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调查工作,绘制“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江门市“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二期)》。
(二)预期项目成果
通过贯彻“以空间换时间”的原则,编写绘制“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江门市“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二期)》,并通过我局的审查。
(三)项目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四)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费用、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履行期内,配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构建‘教-练-战’一体化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包含:协助主管部门进行2025年江门市环境应急大练兵实战应用技能竞赛。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五)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戴工,******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冯小姐,0750-******,******
附件:1、报价单
2、项目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