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风雨操场室内装修改造项目******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学院风雨操场室内装修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MDCG2025-0703-001
3、上限值:人民币360708.39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t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分包: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单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上限值(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60708.39 |
******学院风雨操场室内装修改造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 |
360708.39 |
¨ |
¨ |
质量等级 |
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
||||||
保修承诺 |
工程保修期为:2年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土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分-12:00时,下午15:00时-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领取谈判文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领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9:30时
4、开标地点:******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王老师
2、电 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2)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3)联系人:王老师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有限公司
(2)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3)联系人:易先生
(4)邮编:421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hymingd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