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超净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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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安******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超净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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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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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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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东坪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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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田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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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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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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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洪家强、王田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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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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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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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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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501-510室 |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22(9); 联合体成员: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越山西路32号楼西侧 |
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7******服务中心基地二期B22栋7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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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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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00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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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2025 年完成两台机组脱硝超净排放改造项目。计划5月份进行2号炉C修、10月份进行1号炉C修 |
单台工期不超过 40 天 |
单台工期不超过 4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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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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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马头热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EPC总承包; ******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脱硝提效改造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总承包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工程。 |
1.甘肃电投常乐发电厂2x1000MW工程#3、#4机组烟气脱硝装置采购项目脱硝烟道及反应器装置; ******集团内蒙古上海庙2X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烟气脱硝(SCR)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服务; 3.中能建崇左 2x600MW 燃煤电厂工程脱硝核心部件设计。 |
******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精准脱硝项目(EPC)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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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彬 |
陈火军 |
张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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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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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鲁************ |
吉************ |
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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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邢黎军 |
林素虹 |
涂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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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动力) |
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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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CD******028 |
DG******7 |
DG******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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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鲁强 |
陈火军 |
张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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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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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鲁************ |
吉************ |
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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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2.66 |
74.93 |
6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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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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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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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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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2819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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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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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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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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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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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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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行政执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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