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山八路交通枢纽商业招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有限公司中山八路交通枢纽商业招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F25ZFF0157
******有限公司中山八路交通枢纽商业招商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保铺期结束。
(四)招标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采购最高限价 (元,含税) |
1 | 综合筹备服务 | 中山八商业项目主要分布在负一、负二层以及一、二层局部,建筑面积为10631.6平方米的前期综合筹备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第五点(二)服务要求”)。 | ¥500,000.00 |
2 | 商业招商辅助服务 | 阶段一: 负责中山八商业项目实际签约总面积/项目总面积(即招商率)≤80%部分的招商辅助服务工作。 | ¥1,976,964.00 |
阶段二: 负责中山八商业项目实际签约总面积/项目总面积(即招商率)>80%部分的招商辅助服务工作。 | |||
合计 | ¥2,476,964.00 | ||
1.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五)本项目设1名中标人和1名中标备选人。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备选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与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立即生效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且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中标备选人签订的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为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期满前因任何原因终止且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详见下款)。
(六)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通知中标备选人接替提供剩余合同期限内的商业招商服务:
(1)中标人在项目公开引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项目资格,经行业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
(2)因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解除合同的;
(3)因人力、物力、资金不到位等中标人原因,项目约定招商阶段节点滞后15天以上,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
(4)因中标人原因,产生法律、劳务等纠纷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给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造成损失的;
(5)发生中标人失信、资金断链、破产等重大风险问题的;
(6)因中标人违约,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解除合同的;
(7)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
(8)中标人与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
(9)其他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招商进度的隐患及其他问题。
发生上述合同终止情形后,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有权向中标备选人发出合同生效通知。中标备选人应于收到送达合同生效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具备备选合同生效条件后,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或其指定经营单位就本项目约定要求开展业务合作并履行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五******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和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投标登记,同时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投标登记。
(二)投标登记服务费:500元整/套(投标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联系人:邝小姐;发票联系电话:******)。
(三)获取方式:
******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在“我的待办”查找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公告进入招标大厅,在“应标”界面点击【有参与意向】;然后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投标登记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3.投标登记服务费提交凭证。
招标人登记投标人信息并开通权限后,投标人在招标大厅“投标”界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缴纳投标登记服务费账号(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CF25ZFF0157投标登记服务费”):
账户******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合创中心支行
账号:8110 9010 1330 1428 156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楼1910室。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U盘(内含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以及通过******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
五、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有限公司官网(************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登记及使用平台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地址:******/portal/portal/#/guide/detail?uuid=206e85c8a8c54cc19202da0c52891be5&doorGtType=1
2.本项目为平台电子开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开标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进行唱价。如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无法正常打开的,则以投标人递交的U盘中的投标文件电子档进行唱价及评审。如上述两份电子档均无法正常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建议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请按以下方式命名:“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标包X)”;命名的电子档名称不能含有特殊字符,如:@、#、$、%、&、*、! 等,以确保投标文件电子档可以正常打开。
3.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数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现场递交 地址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楼1910室(收件人:岑先生、联系方式:******)。
注:①如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电子档为准。②如选择邮寄纸质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项目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③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以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八、招标人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投标登记咨询)、伍先生(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19楼
电子邮箱:******
(二)采购单位(委托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84号******集团27层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