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限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RH-CG-******
2.项目名称:枣阳市王城镇城运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4.11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枣阳市王城镇城运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2)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出之日起的结果为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6月21日至2025年06月27日,0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售价:每套0元。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③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2.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唐英达
电话:******
2.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朝阳东路56号
联系人:王少伟******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