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全权运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生产线2条(一用一备),项目用地面积33300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应配套、辅助、环保工程。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06年建设完成并处于运营期,2006年3月2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06]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有投料粉尘、原料装卸及混合粉尘和堆场产生的粉尘。
项目建设了封闭厂房,地面硬化,主要产尘点原料装卸及混合粉尘设置粉尘收集及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到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后返回到原料投放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隔声降噪。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居民点处昼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污泥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外运填埋处置。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后续要求
①制定运营期监测计划,委托资质单位对排放污染物定期进行监测。
②加强运营期各项环保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③加强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各项环保设施不得带“病”做业。
④进一步完善固废处置措施及制度。
⑤按照相应要求建立标志标牌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上墙)。
五、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旗峰坝三组
联系人:向站长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调查报告表详见链接:
******/s/1X4WK-sShClQGF3T90sdPFQ?pwd=a1ks 提取码: a1ks
责任编辑:曹贤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