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人社规〔2020〕1号),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在翔安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经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度评价分类,主要结合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2024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汇总事中事后监管信息评价,经审核复查,确定2024年度人力资源机构评价为A类的57家、B类的5家。
现将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2024年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评价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公示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补充材料。逾期无异议即确认评级结果,我局将进一步根据评级分类实施监管措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