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锦富煤矿低浓度瓦斯废气综合利用项目 | ******有限公司工业场地内瓦斯抽放泵站东侧空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一)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期工程7台瓦斯发电机组和二期工程4台瓦斯发电机组的烟气经各自配套的SCR脱硝装置处理后氮氧化物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排放限值要求,经烟道送至二级换热器换热后经过2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逃逸NH3符合《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限值要求。 ******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绿化,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空气动力性噪声设备采用阻抗复合型消声器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过滤器产生的废滤网、空气滤清器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冷却液、废蓄电池、废催化剂等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