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4000型原生拌和楼+2000型热再生一体式及配套设备采购、供货、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培训、售后、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招标清单、招标文件等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
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射阳县******有限公司沥青拌合厂(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供货及安装周期: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满足环评条件并能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环评验收。
备注:本项目质量需符合招标要求、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标准、文件等,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6、免费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免费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年。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如果为代理商投标,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设备整机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对应授权书无效。
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类似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本项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发包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5)。
2、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程款支付办法:
4.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为预付款(同时乙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4.2乙方生产结束,在准备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40%;
4.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交甲方试运行使用1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70%;
4.4在试运行使用1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满2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7%;
4.5余款在验收合格且乙方承诺的质保期满后结清,如有因质量等问题发生扣款的,扣款部分不再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40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288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七、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各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地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加密的投标文件制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3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sheyang.gov.cn)发布。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红旗东路1号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