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倪可健、倪可敏提出的倪可健、倪可敏个人零星危房改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依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一、变更内容:1.红线图坐标系由国家80坐标系改为2000坐标系。2.一层增设窗户2扇,外立面门窗调整。3.屋脊设计标高11.6米变为11.4米。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倪可健、倪可敏户建筑占地面积16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3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73.3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面±0.00上3层;檐口高度9.6米。
三、公示图纸:施工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际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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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