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202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2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为加快推进天等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工作,现面向社会发布天等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工作服务单位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业务范围及报价标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务,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报名(有封面,报名资料需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留有联系电话,原件备查):
1.报价函(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备案;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4.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是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地点:天等县城北办公区4楼住建局污垃办(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方工0771-******。
******委员会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
******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一、项目名称、业务范围及报价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前期工作采购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 1 | 天等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可研服务 | 开展天等县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以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工程估算总投资3628.58万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9635.61平方米,规划建设天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年处理量为10万吨,总库容量约8万立方米,配******消防水池200立方米,填埋区26245.61平方米,以及场内硬化、给排水、电气、污水处理设施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 21.80 | 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按费率进行浮动报价。 |
本次采购方式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备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务,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报名(有封面,报名资料需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留有联系电话,原件备查):
1.报价函(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咨询单位备案;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4.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是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地点:天等县城北办公区4楼住建局污垃办(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方工0771-******。
******委员会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
******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