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洺湖公园功能设施修复项目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武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洺湖公园功能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武审投批复[2024]66号批准,
招标人为******服务中心,
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塑胶跑道修复10000平方米、公园广场及道路周边的照明维修;新建一类公厕1座、成品公厕5座、门卫房7座;新建垃圾桶100套、坐凳100套、标识标牌30套以及公园内园路、沥青路面、广场铺装、护栏、长城墙、台阶等项目的零星工程修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1.2建设地点:武安市洺湖公园内部。2.1.3标段划分:1个。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内容施工。2.1.4建设工期:18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合格。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900:00:00至 2025-06-25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9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