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粮食仓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公告(01)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粮食仓库二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款作如下更正:
序号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1. 一般约定 |
新增条款: 1.11 “桂建通”平台实名制考核管理 1.14.1承包人关键岗位人员须通过“桂建通”管理平台进行履职考勤。 1.14.2发包人每月将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在“桂建通”平台绑定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承包人须通过“桂建通”平台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14.3承包人须按照《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一金七制度”工作的通知》(钦州建管〔2022〕218号)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花名册,所有进场的农民工均须纳入“桂建通”线上实名制考勤管理,并严格按照“桂建通”考勤发放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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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2)监理人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监理人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规定限期时间内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不需经承包人同意,可立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施工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整改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
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2)监理人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监理人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规定限期时间内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不需经承包人同意,可立即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施工单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整改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相应扣除。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自贸钦资建局发〔2021〕3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 以及钦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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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3) 农民工工资支付 ...... 8).....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3) 农民工工资支付 新增:9)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按照已完成工程量实际产生的人工费上报人工费划拨申请,并且申请的人工费不低于双方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20%,发包人应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 |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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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附件: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幢-3幢泊位粮食仓库二期工程澄清公告.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001001]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幢-3幢泊位粮食仓库二期工程施工.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