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汉代长沙王陵墓群马坡山-庙坡山墓地(岳麓区)考古调查勘探(第三期)协作委托服务项目。
本项目计划对汉代长沙王陵墓群马坡山-庙坡山墓地(岳麓区)在第一期、二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三期考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表踏查、普通勘探、重点勘探。对马坡山-庙坡山墓地所在岳麓区范围内64800平方米的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及普通勘探工作,重点勘探2000平方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第三次修正)
3、《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2014年修正)
4、《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
5、《考古勘探工作规程》(2017年试行)
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在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主持下开展考古工作,根据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配备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及所需器材设备。
1、人员配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战国秦汉时期封君列侯及以上级别高级贵族大型墓园(地)的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工作经验,具有考古(田野考古)专业专科学历以上或者持有考古勘探个人资格证书(或发掘项目负责人证书),并具有5年(含)以上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经历,并具有多个考古项目管理经验。
(2)成交供应商需配备考古勘探技师不少于2名、勘探技工不少于8名,勘探技师要求具有8年(含)以上勘探工作经历,勘探技工要求具有4年(含)以上勘探工作经历。
(3)成交供应商需配备资料员1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年(含)以上考古工作经历。
(4)成交供应商需配备测量技术员1名,要求持有测量技术有关证书、从事1年(含)以上考古工作经历。
(5)成交供应商需要配备考古调查技术员1名,要求从事5年(含)以上考古工作经历。
(6)配备当地劳务人员不少于7名(总用工数量不少于60个工日,专职于考古调查)。
(7)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均应参加本期协作工作,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如非特殊情况一般也不得中途更换。拟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以上的单位中任职。
2.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自备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协作服务所需的必备器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航拍器材:成交供应商至少配备1台可搭载不少于2000万像素影像传感器、4k/60fps视频拍摄,最大控制距离不少于7公里,最大续航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的无人机设备。
(2)摄像摄影器材:成交供应商应至少配备1台不少于 2000万像素的单反相机和1台不少于1500万像素的4k摄像机。
(3)测绘设备:成交供应商应至少配备1台双频四星RTK测量系统或测角精度 2”,测距精度 2+2ppm 的全站仪。
(4)文字图纸处理设备:成交供应商应至少配备1台笔记本电脑,需保证能使用常用的几种软件,用以处理图纸、文字。
(5)调查勘探设备:手持GPS、探铲、手铲、刮铲、水平尺、警戒标牌、标杆、比例尺等。
3.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对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成交供应商须协助做好考古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人员组织及协调现场工作秩序,保证考古调查勘探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注意保护地下管线等设施,如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3)成交供应商必须采取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出土文物和考古资料的安全。
(4)成交供应商在考古调查勘探协作过程中全权负责所提供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
(5)调查勘探过程中采集的文物标本,由采购人定期接收。成交供应商须积极协助采购人将采集标本运送至指定文物库房。严禁成交供应商私自携带、截留和倒卖出土的各类文物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连带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考古勘探工作规程》(2017。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采购人的要求及评标因素等规定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协作工作,做好人员、设备保障和技术服务。
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协作工作,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
3、成交供应商委派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职业操守。在工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采集和保护文物。
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泄露项目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投标因素中关于《本项目技术力量配备情况表》内提供的人员组建专用于本项目并将实际参加本项目的工作队伍,并按采购人要求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技术人员等服务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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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为保证本期考古调查勘探协作工作质量,确保按照行业规范、采购人的要求开展,采购人将对协作工作现场以及各项资料进行监管和检查,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1、项目监管方式
1.1采购人项目组人员全程参与本期考古调查勘探,并对协作工作质量进行监控,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等。若成交供应商工作质量不符合行业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项目组人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整改。
1.2采购人负责组织本期考古调查勘探协作质量检查工作。项目结束时,采购人组织验收。如果检查发现问题,则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其与采购人合作资格。
2、验收流程
2.1考古调查勘探协作完成后,采购人按国家考古行业标准组织专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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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50%,协作结项的资料及报告书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的剩余款项。每次付款时,供应商均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申请支付,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局的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的理由。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事故均应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成交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拟派驻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及相关管理等费用。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6.采购人根据实际、行业要求和政策变化可对技术服务要求作出适当修改、调整和增减。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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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