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9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就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四会市供销社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名称:四会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范围:四会市行政管理区域内。
二、项目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
项目补助资金:8.5万元。
绩效目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0.1万亩;实施农业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遴选对象已加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是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是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服务组织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服务组织情况介绍(附件4)。服务组织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须承担全部责任。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
(二)我社组织资料审核小组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由供销社进行集体研究,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条件,择优选取实施主体。
(四)遴选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实施主体。
五、申请截止时间与地点
申请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四会市城中区新风路12号
联系人:郑志伟
办公电话:******
附件:1.四会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四会市供销社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3.承诺书
4.服务组织情况介绍
四会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