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武港院铜陵港长山港区笠帽山作业区危化品码头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来自。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氯化氢、氨废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响应人资格要求
询价物资除满足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相应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符合响应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体系认证要求:具有职业健康管理、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要求: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2.3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铜陵港码头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2)交货计划:根据项目部指令20天内完成交货。
(3)其它交货要求: /
现场验收按照节点计量。
3.2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340000元 (大写:叁拾肆万圆整),控制价为含税价,税率13%。
除采取预付款支付方式外,支付的前提包含:货物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已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保资料和货物发票。
本次询价采购选择以下第(3)种支付方式:
(1)结算后一定期限内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结算总额的 / %为质量保证金,其余为应付款。应付款分1次支付,支付时点及支付比例为: / 。
(2)货到付款方式:
A、氯化氢、氨废气回收处理装置生产完成,运抵至交货现场后30个工作日,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
(3)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总额 30 % 的预付款,剩余款项支付时点及支付比例为:
A氯化氢、氨废气回收处理装置生产完成,具备发货条件后30个工作日,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
B氯化氢、氨废气回收处理装置与现场安装、调试完成,整体通过业主交工验收且资料交付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7 %;
C、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 %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通过业主交工验收后24个月后支付。
******银行转账方式。响应保证金按包件/整标收取,每包件/整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 万元人民币。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 ******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账 号:************1082
响应截止时点: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08月16日12:30时至2025年08月19日12: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融智链”(******)线上报价,并同步以附件形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逾期未参与报价或未上传成功响应文件,询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报价资料;
(5)其它资料。
响应文件应按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响应文件应按4.1“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响应文件应对交货要求、响应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询价内容等作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或响应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压缩包。纸质版响应文件包含PDF版本响应文件、EXCEL或WPS版本询价物资报价表。
响应有效期为90天。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同时承担响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
询价采购人:中交武港院铜陵港长山港区笠帽山作业区危化品码头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铜陵港长山港区笠帽山作业区
联系人:王嘉豪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
2025年08月10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油气回收装置 设备物资说明:油气回收装置 数量:1 单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