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消防基础设备及耗材需求,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消防基础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医院庆丰院区、水南院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内容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消防器材销售相关业绩不少于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消防器材销售(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公告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四、报名时间
投标人可于公告时间内******医院******办公室进行报名,若无法到场报名,可将电子版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件报名完成后统一回复是否报名成功)。
报名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6日 上午9:30
******医院城北院区后勤楼二楼集采办会议室。(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法,报价时以需求清单单价作为基准,进行打折(详见附件)。
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证明材料(若为代表人到场开标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格式自拟)到场,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封装后现场开封)
4、本项目的其他未尽事项可在供货协议中约定。
******医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