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小坝片区X5宗地剩余地块位于江安县小坝片区临江地段,北临滨江西路,西临X5-2商业地块******居住用地,宗地面积约143690㎡(216亩)******居住品质和城市形象,现对该地块规划调整进行论证。调整后,江安县小坝片区X5宗地剩余地块划分为5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70102/0901)和部分城镇村道路用地,具体指标如下:
X5-3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70102/0901),总用地面积为23682㎡,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X5-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70102/0901),总用地面积为27490㎡,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X5-5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70102/0901),总用地面积为30846㎡,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X5-6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70102/0901),总用地面积为25657㎡,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X5-7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70102/0901),总用地面积为25339㎡,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
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调整后的规划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上述变更论证报告相关内容指标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效为30个自然日,本次公示发布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
若相关利害单位或个人以及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5年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相关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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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安县小坝片区X5宗地剩余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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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