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2025〕13号
******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政和县
楠木林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动东平镇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繁荣、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以及提升地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镇拟建设政和县楠木林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现就具体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政和县楠木林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政和县东平镇
三、项目单位: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服务中心3个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游客驿站1200平方米、旅游公厕150平方米,改造景区连接线4.9千米、栈道2千米、登山步道3千米、生态停车场6000平方米、观景台150******消防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5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2.64万元,基本预备费438.84万元,建设期利息271.2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4月
七、用地手续:******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政和县楠木林旅游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项目涉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用地手续,届时将在相应子项目建设前期依次办理。其余建设用地范围无新征占用地,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我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将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申请依法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需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节能评估: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1.93吨标准煤,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编制,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社会稳定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项目可以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旅游局行业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现申请免予组织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请予批复。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