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宁夏吴忠市、中卫市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 | (一)新建湘投330千伏升压站:升压站采用户外布置方式,本期新建3×360MVA主变压器,33kV出线1回,35kV出线60回。 (二)新建330kV线路82km,除了在天都山750kV变电站侧约1.0km采用双回路架空架设(双侧挂线,单侧运行)外,其余80km均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新建杆塔200基。 (三)公网改造工程和其他附属设施。330千伏黄妙岭Ⅰ线、330千伏妙安Ⅰ线、330千伏白安Ⅰ线部分杆塔升高改造,新建综合楼等。
| (一)电磁环境:湘投330千伏升压站采用户外布置方式,33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升压站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线路路径选择阶段听取沿线相关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对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的电磁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设备、围挡等,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变压器两侧设置防火隔声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通过控制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升压站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拟依托光伏项目施工营地。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升压站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值班人员生活污水,拟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量10m3/h),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冬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季节用于绿化,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升压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并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备案。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升压站设置主变事故油池容积 80m3,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事故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报废的免维护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五)生态环境:升压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站外采取护坡、排水沟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施工时应合理布设跨越场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土方开挖先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对临时堆土及时进行覆盖,降低水土流失。塔基开挖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全部进行回填。施工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优化线路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减少在生态敏感区域布设牵张场量、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