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南平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南武新区函〔2025〕74号)及附件已收悉。2025年5月6日,我委以南发改审批〔2025〕62号文批复该项目建议书,因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调整,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平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504-350700-04-01-746656)。
二、项目业主:南平市******委员会。
三、项目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赤岸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8万平方米、地下4万平方米,主要包含公共展示中心1.2万平方米、文化科技中心1万平方米、美术文化中心1万平方米、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万平方米、工人文化宫1万平方米、青少年文化中心1.6万平方米、建盏文化展示中心0.4万平方米、竹文化展示中心0.5万平方米、朱子文化展示中心0.15万平方米、建本文化展示中心0.05万平方米、茶文化展示中心0.1万平方米及海绵城市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1.22亿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原南发改审批〔2025〕62号作废。
******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武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本委领导,存档(2)。
******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