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工程规模 |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路南侧、西小港西侧人才公寓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为:变配电工程、光伏、天然气、通信接入、供水工程(含高品质供水系统及无负压供水设备)、空调工程(除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弱电机房、消控室及门卫等安装单体空调外)。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总承包服务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 |
| 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 | ******8.00元 | |
| 中标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工 期 | 7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700日历天)。 |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孙为民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