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经斗门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珠海斗门黄杨门诊部的申请事项。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申请单位:珠海斗门黄杨门诊部
二、原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三、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受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
来信请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号
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