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泸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泸州市江阳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征集意向购买人,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
泸州方山旅游区部分资产未来30年的经营权,评估价值为13.02亿元,包括旅游区基础设施、林地及其附加产品等,不含景区缆车、山顶宾馆。
特别说明:上述资产整体打包出售,不部分和单独出售。经营权转让后受让方获得泸州方山旅游区部分资产未来30年经营权。经营权转让后旅游区资产权属、旅游区门票定价权和监管权不变,旅游区内森林、文物保护等权责不变。
二、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拟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进行处置:公开拍卖;协议转让(需符合条件)。(注:最终处置方式将根据征集意向情况、相关规定及审批流程确定。)
三、其他约定
1.资产瑕疵、破损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资产处置方不提供保修。
2.意向购买人需提供不低于10亿元的资产证明。
四、报名方式
意向购买人需在2025年6月10日前填写《报名申请表》,报送至以下地点: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
联系人:徐洪楷
联系电话:******,******
附件:报名申请表
******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