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06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2003 | 标段名称 | 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06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监理三标段 |
工程类型 | 监理 |
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06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城区污水处理环境提升333工程06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06达标区总面积约为266.58ha,划分为3个地块(详见初步设计)。主要内容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具体包括立管改造、雨水管或污水管新建、检查井新建、井盖更换、雨水口改造、化粪池、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附属工程。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1号地块):师范桥新村、金和小区、锦绣花苑等老小区及其周边企事业单位;
二标段(2号地块):金南新村、星源佳苑、八角亭新村、星湖知音等老小区及其周边企事业单位;
三标段(3号地块):华德公寓、希望苑、金鑫公寓、星源花苑、通州花苑、碧水苑、千禧花园、纺织厂宿舍、玖熙墅、荣华小区、金丰苑、金霞北苑等老小区及其周边企事业单位;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三个标段中限中一个标段。如已中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三标段的评标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
2.1.1 建设地点:北起清河路(金沙横河),南至朝霞路(中心横河),西起竖石河,东至金霞路。
2.1.2 最高限价:
一标段:人民币38.5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38.5万元。
三标段:人民币38.5万元。
2.1.3 监理服务期 :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及总工期为准)。
备注:CA系统中开标记录表中的服务周期统一按总工期填写。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勘测、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②立管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小散乱改造等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③其它与工程有关的必不可少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总监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4 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6 拟派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 需满足下列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市政相关专业2名,专业以监理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称评定表中专业)为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3)监理员2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③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注:①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监理;②所有监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年龄符合国家规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仅限南通市),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其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执行,且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标准”;
4.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 ”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 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应为 3000 元/标段,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 |
地址 |
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俞先生 |
电话 |
0513-****** |
电话 |
0513-****** |